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来源: | 作者:hjbhxh | 发布时间: 2023-06-05 | 9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布单位: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1、说明
苏州予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予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予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和苏州予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俱巷路1367号西1#厂房
(3)项目所属行业: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
(4)项目内容
总投资2100万元,年产塑料粒子5000吨。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制订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能对污染防治设施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评报告全文
(2)环评报告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639号2号房
联系方式:0512-57326990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予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白马泾路52号610室
邮编:2153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962428155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雷孚斯新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塑料粒子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