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来源: | 作者:hjbhxh | 发布时间: 2023-06-29 | 725 次浏览 | 分享到:
1、说明
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委托完成了对“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和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项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
(3)项目所属行业: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4)项目内容:项目改造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范围长约507米,宽约26-28米*1;改造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范围长约2373米,宽约40-100米*2。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综合杆件等配套工程。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见附件)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联系方式:15062668661
联 系 人:全斌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路世纪大楼1111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丹
联系电话:0512-57391667
邮    箱:382518949@qq.com
地    址:昆山市前进西路星海花园南苑58栋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