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电子级树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 作者:hjbhxh | 发布时间: 2025-06-26 | 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电子级树脂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南东路889

  4、项目概况:

  公司利用自有空置厂房,拟购置酚醛生产线2条,年产基板用电子级酚醛树脂1.24万吨、5G高阶基板用电子级酚醛树脂0.24万吨(其中电子级双马来酰亚胺树脂0.12万吨/年及电子级改质型酚醛硬化剂0.12万吨/年);并在现有制程区内,设置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生产线,年产基板用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1.34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苏州市_昆山开发区新南东路889

  联系人:卞新明         联系电话:18962287072

电子邮箱:bxm025@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虹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芹

  联系电话:1391548799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初稿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工作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公参意见调查表见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ZrEkLOaUKsGpJuM1PjMg?pwd=9wkx 提取码: 9wk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630~2025714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20250630